各县市区建设局,各有关企业: 为规范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行为,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障金的通知》(国办发〔2016〕49号)、《郑州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郑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民工工资保障金管理的通知》(郑建文〔2016〕76号)、《郑州市建筑市场诚信建设“红黑榜”发布制度(试行)的通知》(郑建文〔2017〕66号)《关于催缴农民工工资保障金的通知》(郑建文〔2018〕77号) 等文件要求,湖北高企达建设有限公司等六家企业经多次催缴仍未缴纳农民工工资保障金。 经研究,决定对湖北高企达建设有限公司等六家企业进行通报批评;并限于2018年9月6日前到郑州市建委1401房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在农民工工资保障金缴纳前暂停上述六家企业承接新的政府投资工程项目;逾期未缴纳的,记入不良行为记录和郑州市建筑市场诚信建设“红黑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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